排毒养颜  瘦身  丰胸  旅游  晒后修复  去头屑  祛痘
皮肤护理  美容  化妆  健身  白领保健  防脱发  药膳
line_t

饮食养生

您的位置:首页 > 健康饮食 > 饮食养生

兰州:关注12种人工催生的有毒水果

“毒”水果多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化学药剂,严重威胁人们健康。专家提醒,商家投顾客所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3月13日
    “毒”水果多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化学药剂,严重威胁人们健康。专家提醒,商家投顾客所好才炮制毒果,因此市民应不要“以貌取果”,杜绝作假造毒行为。 据了解,这些“毒”水果都是在生长过程中,过量使用催长素、催红素、膨大素,或者存放中过量使用防腐剂,甚至出售中也使用着色剂、打蜡、漂白染色等,已经成为严重威胁人们健康的公害。

  专家分析,毒水果之所以泛滥,最重要的原因是消费者常常“以貌取果”,“消费者喜欢什么,商家才会生产什么。我们喜欢买个大、色鲜的水果,当然就有人投其所好,如果消费者不去买这些问题水果,‘作假造毒’行为也就不会存在”。 为此,市食品安全信息网专门整理出12种常吃的“问题”水果昭示于众,警醒市民切勿“以貌取果”,不给作假者以市场。

  西瓜:膨大剂催大 超标使用催熟剂、膨大剂和剧毒农药,这种西瓜皮上的条纹不均匀,切开后瓜瓤新鲜,瓜子呈白色,有异味。

  芒果:生石灰捂黄 青芒果用生石灰捂黄,使表皮看起来黄澄澄的,但吃起来却没有芒果味,也存在过量使用防腐剂的问题。

  梨:催长素令其早熟 使用膨大素、催长素令其早熟,再用漂白粉、着色剂(柠檬黄)为其漂白染色。处理过的梨汁少味淡,有时还会伴有异味和腐臭味。这种毒梨存放时间短,易腐烂。

  柿子:用酵母催熟 生柿子用酵母或催熟剂来催熟,但柿子的甜度大减。还有果农在生柿子蒂巴处点上“一试灵”使之红透。 这些化学药剂都会产生残留,使柿子带毒。

  香蕉:用氨水催熟 用氨水或二氧化硫催熟,这种香蕉表皮嫩黄好看,但果肉口感僵硬,口味也不甜。二氧化硫对人体神经系统造成损害,还会影响肝肾功能。

  葡萄:放入乙烯变紫 把尚未成熟的青葡萄放入乙烯利稀释溶液中浸湿,过一两天青葡萄就变成了紫葡萄。这种葡萄颜色不均,含糖量少,汁少味淡,长期食用对人体有害。

  桃:用工业柠檬酸浸泡 水蜜桃用工业柠檬酸浸泡,桃色鲜红、不易腐烂。这种化学残留会损害神经系统,诱发过敏性疾病,甚至致癌。半熟脆桃,加入明矾、甜味素、酒精等,使其清脆香甜。 明矾的主要成分是硫酸铝,长期食用会导致骨质增生、记忆力减退、痴呆、皮肤弹性下降以及皱纹增多等问题。白桃用硫磺熏制,还会有二氧化硫的残留。

  大枣:用化学剂染色 用开水泡,不管多青的枣用开水一泡利马变红。还有果贩用化学染色剂染色,用工业石蜡打蜡,使大枣带毒。

  荔枝:硫酸浸泡改色 用硫酸溶液浸泡、或用乙烯利水剂喷洒,使变色的荔枝变得鲜红诱人,但很容易腐坏。 这类溶液酸性较强,会使手脱皮、嘴起泡,还会烧伤肠胃。还有果贩会用硫磺熏制,而二氧化硫对眼睛、喉咙会产生强烈刺激,导致人头昏、腹痛、腹泻。二氧化硫还会致癌。

  桂圆:喷洒硫变艳 喷洒硫酸或酸性溶液浸泡,使其颜色鲜艳。硫酸具有较强的腐蚀性,会灼伤人的消化道。还容易引发感冒、腹泻以及强烈咳嗽。

  柑橘:工业石蜡抛光 柑橘类水果储存中超量使用防腐剂,在出售中用着色剂“美容”,用工业石蜡抛光。 工业石蜡的杂质中含有铅、汞、砷等重金属,会渗透到果肉中,使用后会导致记忆力下降、贫血等症状。

  苹果:催红素增色 用膨大素催个,催红素增色,防腐剂保鲜。过量使用膨大素、催红素、防腐剂会伤害肝脏。零售果贩还会给苹果打上工业石蜡,目的是保持水分,是果体鲜亮有卖相。

原文标题:警惕12种人工催生的有毒水果 - 天天饮食 - 时尚生活 - 每日论坛 甘肃第一网络互动社区 陇原儿女的网上家园!
原文链接:http://bbs.gansudaily.com.cn/viewthread.php?tid=358657&extra=page%3d1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快抢沙发!!
 ※ 我来说两句: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将图上数字填入左边输入框)

请您注意

  • ·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国家宗教政策和社会稳定,含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作品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您在本评论发表的作品,我们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line_btm
CopyRight © 2010-2012  www.jk121.com 兰州生活网 版权所有  Disign By Minux   
QQ:2229847070      Email:webmaster@jk121.com  陇ICP备08101034号    法律顾问: 甘肃贺文龙律师事务所

特别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