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除过度医疗的制度性诱因
试点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任务之一,在国务院选定的17个试点城市和各省选定的37个试点城市,超过2000多所公立医院中…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3年3月15日
去除过度医疗的制度性诱因
马晓伟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任务之一,在国务院选定的17个试点城市和各省选定的37个试点城市,超过2000多所公立医院中同时推开综合体制改革。2012年6月以后,全国县级医院也开始了综合体制改革。
“在切断以药补医机制的过程中,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采购机制改革同时进行。”他说,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份,431个县级地区已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17个省份对试点县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全面调整,有27个省份开始了支付方式改革。
他说,公立医院要回归公益性,下一步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建立补偿机制。这取决于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府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使公立医院轻装上阵。二是改革支付方式。在现有购买服务格局下,特别是医疗机构和患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必须由第三方监管,必须改变现在项目加成的办法,去除过度医疗的制度性诱因,而采取以总额预付、病种管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按人头付费等多种形式的付费方式,根据医院的水平、规模情况不同采取不同的付费方式。三是理顺价格体系,使医生的技术劳务价格得到承认,药品和仪器设备价格有所降低,医务人员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如何建立一个符合医生职业特点,以医疗的数量、质量、风险程度以及患者的满意程度为标志的,公益性为核心的薪酬支付制度,是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总之,我们要尽快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尽快建立起一套适应购买服务格局的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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