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规定豆腐作坊有“合格告知单”方可生产
兰州健康生活网:豆腐小作坊等不现做现卖、不属于前店后厂式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已…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30日
兰州健康生活网: 豆腐小作坊等不现做现卖、不属于前店后厂式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已明确划归到质监局的管辖范围内。11月29日,兰州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在值守“效能风暴”热线4286666时表示,针对食品小作坊监管难、绝大部分是“黑户”的问题,市质监局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经现场检查合格的豆腐坊等食品小作坊,质监部门将出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基本条件检查合格告知单”,作为纳入监管的依据,允许生产和销售。未经检查私自生产销售,将视同“黑作坊”严厉查处。
“食品小作坊根本达不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条件,监管起来难度很大。”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说,但现在这种状况将会得到改观。市质监局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豆腐小作坊等不现做现卖、不属于前店后厂式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明确划归到质监局的管辖范围内。根据该通知要求,想要办理营业执照的食品加工生产小作坊,可以先向质监部门提出申请,质监部门对其生产环境、人员、制度及生产加工过程实地检查后,会对该小作坊的产品进行采样,将样品送至质检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质监部门将出具报告单。
据了解,实行合格告知单制度也是我市探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工作机制,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行为,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规模进一步提升。
“不经检查就私自加工食品的生产加工点将视同‘黑作坊’,将面临严厉打击。”
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基本条件检查表》的要求,质监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通过的发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基本条件检查合格告知单”,并纳入监管范围;检查不通过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报当地政府,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食品小作坊根本达不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条件,监管起来难度很大。”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说,但现在这种状况将会得到改观。市质监局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豆腐小作坊等不现做现卖、不属于前店后厂式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明确划归到质监局的管辖范围内。根据该通知要求,想要办理营业执照的食品加工生产小作坊,可以先向质监部门提出申请,质监部门对其生产环境、人员、制度及生产加工过程实地检查后,会对该小作坊的产品进行采样,将样品送至质检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质监部门将出具报告单。
据了解,实行合格告知单制度也是我市探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工作机制,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行为,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规模进一步提升。
“不经检查就私自加工食品的生产加工点将视同‘黑作坊’,将面临严厉打击。”
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基本条件检查表》的要求,质监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检查通过的发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基本条件检查合格告知单”,并纳入监管范围;检查不通过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报当地政府,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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