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起兰州市城镇医保参保居民门诊检查治疗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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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工作现场会上指出兰州市将力争从2013年1…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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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工作现场会上指出兰州市将力争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实施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这意味着届时城镇医保参保居民去医院门诊检查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了。
明年起兰州全市城镇参保门诊可报销
目前兰州市皋兰、永登等县区尚未开始实行居民门诊统筹,兰州市将以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为契机,在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的基础上,对居民市级统筹工作各个环节进行查漏补缺,力争在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实施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明年1月1日以后,城镇医保参保居民感冒发烧去医院门诊检查治疗,费用也可以报销了。根据《兰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方案》规定,参保居民在二级以下(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检查、治疗,每次起付标准为5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300元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报销40%,在一个参保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00元。起付标准以下,300元以上的门诊费用由个人负担。
据悉今年6月1日城关区已率先实施
兰州市城关区自今年6月1日起实行居民门诊统筹后,群众受益面不断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人数明显增加。
截至目前,城关区有近16万参保居民已于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签约,发生门诊结算人数达到近2万人;城关区率先实施的居民门诊统筹模式缓解了二、三级医疗机构的就医压力,方便了居民就近就医;此外,减轻了慢性疾病患者负担。有针对性的把居民门诊统筹与特殊疾病报销待遇有机结合起来,降低了医疗费用成本,也减轻了慢性疾病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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