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兰州医保取消户籍限制
今后,兰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取消户籍限制,在兰州务工的农民工以及其子女,可以像兰州市民一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医保局了解到,兰州在校学生、入托幼儿和流动人员未上户口孩子等人群今年起将全部纳入基本医保范围。
居民医保实现全覆盖
今年,兰州市医保局决定将辖区中专技校中小学等在校学生、入托幼儿和流动人员未上户口孩子、农民工以及全区所有享受低保人员、村民等所有人群纳入基本医保范围。这标志着兰州市实现参保人群无缝隙全覆盖。
据了解,兰州市现中技小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2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费40元,财政补助80元;幼儿筹资标准为20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费80元,财政补助120元。学龄前儿童中享受低保一二类人员个人不缴费,三四类人员个人缴费30元;中小学生中享受低保待遇人员个人不缴费。这些人群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后,住院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伏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均提高了5个百分点。
农民工纳入医保范围
兰州市还把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没有上户口的孩子纳入医保范围,这意味着户口在农村,但常年随父母在兰州市上学的学生、学龄前儿童也可参加兰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彻底解决了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医疗保障问题。这类人群将通过学校核实名额为无户口孩子办理医保。同时,农民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只要持身份证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办理即可。
此外,兰州市还将全市享受低保人员、村民全部纳入基本医保范围,其中,兰州市城关区还将对享受低保人员进行不同程度的补助,其中目前享受低保不缴费人员每人每年政府补助80元;享受低保三四类人员每人每年政府补助50元;持优惠证的困难人员每人每年政府补助40元;享受低保的村民,每人每年政府补助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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