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泊位建设优惠政策涵盖八个方面
鼓励泊位建设 优惠政策涵盖八个方面  …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2年7月20日
鼓励泊位建设 优惠政策涵盖八个方面
具体的优惠政策共有八个方面,颇具“含金量”,包括减免城市建设相关费用,减免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享受“以奖代补”激励机制等。
根据《规定》,单独立项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配建超出规定的泊位面积,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下停车场建设需临时占用绿地的,免收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费(停车场建成后,建设单位负责对占用绿地进行恢复)。
对于社会投资新建并独立核算的公共停车场项目(含配建商业开发项目),于项目建成经营纳税之日起,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对其缴纳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按以下标准奖励投资者:建设规模100-300个泊位的,第一年按50%奖励补助,第二年起按上年比例逐年递减10%;建设规模达到300个泊位以上的,第一年至第三年按50%奖励补助,第四年起按上年比例逐年递减10%。
新建地下公共停车场达到200个泊位以上的,在出让条件中,通过综合测算,在停车场项目中可配建一定比例的商业开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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