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毒养颜  瘦身  丰胸  旅游  晒后修复  去头屑  祛痘
皮肤护理  美容  化妆  健身  白领保健  防脱发  药膳
line_t

关注民生

您的位置:首页 > 健康资讯 > 关注民生

兰州交通新规:车祸伤亡 肇事方需交保证金

兰州健康生活网:随着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案件数量的逐渐上升,受害人遇到“…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2年2月7日
    兰州健康生活网:随着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案件数量的逐渐上升,受害人遇到“老赖”的现象也时常发生。为杜绝此类现象,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肇事赔偿方需按每人6万-8万元交纳保证金。该《办法》已于1月21日起正式施行。

   据记者了解,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一些交通事故受害人会遇到“老赖”,不得已只好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假如遇到肇事者是外地驾驶员的话,更是无法及时拿到治疗款项。有了此项新规定,无疑为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供了保证和方便,此举也可以说是一大利民举措。

   《办法》明确,交通事故保证金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且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不能及时了结的,为保证及时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处理人身和财产损害赔偿等事宜,由当事人或者事故车辆所有人、实际支配人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不能及时了结或者不能提供其他合法有效担保,需要交纳保证金的,适用于该《办法》。但无牌证、拼装、达到报废标准等不合法车辆除外。

   《办法》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金按照下列标准交纳:造成人员死亡的,按照每人6万元至8万元交纳;造成人员受伤的,重伤按照每人3万元至5万元交纳,轻伤按照每人1万元至2万元交纳;造成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财产损失的,按照评估损失费的80%交纳。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或者事故车辆所有人、实际支配人交纳保证金的数额、时间和方式等事项。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或者车辆所有人接到通知后,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履行交纳保证金义务,交管部门收取保证金应开具专用收据。保证金专款专用,在赔偿方赔偿到位后,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连本带息全额退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交通警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坐支、挪用和侵占保证金。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快抢沙发!!
 ※ 我来说两句: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将图上数字填入左边输入框)

请您注意

  • ·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国家宗教政策和社会稳定,含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作品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您在本评论发表的作品,我们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line_btm
CopyRight © 2010-2012  www.jk121.com 兰州生活网 版权所有  Disign By Minux   
QQ:2229847070      Email:webmaster@jk121.com  陇ICP备08101034号    法律顾问: 甘肃贺文龙律师事务所

特别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