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孤儿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至640元/人
兰州健康生活网:记者日前从城关区政府获悉,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4日
兰州健康生活网:记者日前从城关区政府获悉,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2011年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40元,月人均提高280元。近日,城关区民政局根据文件精神,积极对城关区的24个街道及高新开发区的孤儿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
此次摸底调查一是再次确定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发放对象,确保将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保障补助范围;二是对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象;三是对依法被收养的孤儿或查找到生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的孤儿及年满18周岁不再继续接受教育的孤儿,及时停止保障。
城关区民政局将在本月内全面完成孤儿摸底及生活费的发放工作。为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规范、统一,城关区将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纳入财政社保部门设立的“社保资金专户”统一管理,在“社保资金专户”下设“孤儿补助资金”分户,按期拨付到指定银行进行社会化发放。
此次摸底调查一是再次确定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发放对象,确保将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保障补助范围;二是对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象;三是对依法被收养的孤儿或查找到生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的孤儿及年满18周岁不再继续接受教育的孤儿,及时停止保障。
城关区民政局将在本月内全面完成孤儿摸底及生活费的发放工作。为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规范、统一,城关区将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纳入财政社保部门设立的“社保资金专户”统一管理,在“社保资金专户”下设“孤儿补助资金”分户,按期拨付到指定银行进行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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