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1.8万天价房在过愚人节?
敏感时间、离奇房价,赔款退房。这个每平方米1.8万元的商品房交易行为透出种种诡异。
根据媒体报道,开发商对高房价的解释是:“因为没有在网络签约记录里说明这不是普通的'毛坯房',而是一套'精装修',甚至是'豪华装修'的房子,所以引起了误会,其实到现在,我们的毛坯房的均价才是8672元。”因为房子是精装房,每平方米1.8万的房价里包含了一半的装修费?什么样的装修能达到一平方米9000多元?8000多元买房,9000多元装修房,这是咋回事呢?如此昂贵的装修对于绝大多数的兰州人是连想都不敢想的事。看来兰州楼市不仅仅出了天价房还出了天价装修,这个楼盘一举创下了兰州地产市场的两个绝对新高。对于赔退房,根据媒体报道开发商的解释是:觉得这个包含了家具、家电、装修的“高价房”会对兰州市的楼市调控产生负面影响。那么,为什么在交易收钱时没觉得,而偏偏在鑫报、晨报报道了以后才觉得这样呢?开发商你慌什么?
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新国八条。2月27日甘肃出台了了“省十一条”,3月1日兰州相应出台了“兰十一条”,在“国八条”大限将至的前一个星期,包括兰州在内的多个省会城市在同一天公布了房价9%的控制目标。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如此密集的限价条令出台的情况下,而且在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上,每平方米1.8万元的价格,如此突兀地出现在了经济欠发达的二三线城市兰州。数据和新闻都够抢眼球的。不知开发商是在测试兰州市民的房价支付能力极限,还是公然挑衅政府的限价令?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里明确规定,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但是在制定调控目标时,各地只是将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作为标准,忽视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一重要标准。那我们按这个天价房来算一笔账。
2010年兰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061.84元,按两口之家来计算就是2.8万元多。这套每平米1.8万元的房子按80平米算,总价是144万,那么房价收入比就是51。那我们再按该房价的一半72万计算,房价收入比是25。一般认为,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取值范围为4-6,若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高于这一范围,则认为其房价偏高,房地产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则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不算不知道,一算真能吓死人。
按理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商品,双方你情我愿,这种卖和买都是合情合理的,有需求就有供应无可厚非。但是主动找到买主提出退房要求,最终“房主”同意退房,开发商却为此损失10余万元,这就有些令人费解。
近年来因为一味追求gdp,使得全国楼市出现癫狂状的非正常上涨,大量的投机者更是携巨资推波助澜。房价远远超出了人们可承受的极限,已经严重偏离了正常的市场轨道,为防止畸形的房价对中国刚刚发育起来的房地产市场造成破坏和对整个国民经济带来损害,国家痛下决心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连续性的宏观调控。新出台的“国八条”明确地将控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任务下达到地方政府。
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月,兰州新建商品房均价5110元/平方米,较去年5518元/平方米的均价下跌了7%左右。而就在兰州均价下跌7%之时,兰州盛世凯旋宫的房价却比去年涨了3倍。
温家宝总理通过与网民的交流平台向房地产开发商喊话:“你们身上也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那么1.8万元的天价房开发商的身上流的是道德的血液吗?
新出台的“甘十一条”的第八条明确规定:加大市场交易监管力度,规范商品房销售。第十一条、强化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约谈问责制度。“兰十一条”中也明确提出: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虚拟交易、捂盘惜售、行业垄断、搞价格联盟等违法行为,问题严重的,暂停网上销售,注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记入信用档案,直至取消开发资质。那么我们有理由问,兰州每平米1.8万元的天价房是不是在哄抬房价挑战各级政府的限购令呢?不流道德血液的开发商没有承担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没能恪守应该遵从的市场规则,让限购令成为真正的“空调”。
看来真要把高房价调下来,政府真该动真格的了。要不然还会出现2.8万元/平方米、3.8万元/平方米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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