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加强医保卡管理 医保卡需及时更改初始密码
有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冒充医保局工作人员,假借医保卡欠费、医保卡故障等名义实施欺诈行为并呈现多发态势。为此…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2年9月27日
兰州健康生活网
近期有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冒充医保局工作人员,假借医保卡欠费、医保卡故障等名义实施欺诈行为并呈现多发态势。为此,9月26日,兰州市医疗保险局特向各参保单位、个人,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各参保单位通知本单位参保人员及时更改医保卡初始密码,因参保人没有更改初始密码而造成个人卡内资金被盗用的,一律由参保人承担后果。另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在刷卡结算前,应告知持卡人结算前卡内余额,以便持卡人核对。凡在定点零售药店一次刷卡购药金额在500元以上的,刷卡者应出示本人及医保卡所有者身份证,药店工作人员必须记录刷卡人及医保卡所有者的姓名、证件号码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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