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毒养颜  瘦身  丰胸  旅游  晒后修复  去头屑  祛痘
皮肤护理  美容  化妆  健身  白领保健  防脱发  药膳
line_t

关注民生

您的位置:首页 > 健康资讯 > 关注民生

9月起,兰州70岁以上老人可免费乘公交

兰州健康生活网:9月1日起,兰州市近郊四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了,…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2年7月12日
    兰州健康生活网:9月1日起,兰州市近郊四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了,这项热议并呼吁多年的优待政策终于尘埃落定。据了解,此项政策优待对象为兰州市近郊四区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9月1日起可免费乘坐兰州公交公司已安装ic卡车载机的公交车。为了保障乘车老人安全,办理免费乘车卡时还需办理“乘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实施办法和规定相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

   代表委员多次建言 让老人免费乘公交

   在我国很多省会城市,70岁以上老年人都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兰州市的老年人何时才能享受这一惠民政策呢?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兰州市老年人占全市人口的15.65%,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这个问题也越来越受关注。

   2010年省“两会”召开之际,本报“两会直通车”接到不少市民打进热线建议:尽快实施老年人免费乘公交,这也成为当时本报征集到的“二号建言”。不少市民认为,在政策上给老年人优惠,是体现社会对老年人应有的尊重和关怀。

   此后的每年省、市“两会”期间,本报“两会直通车”都能接到市民关于尽早解决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问题的建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将市民的期待带到“两会”上。

   2011年初的兰州“两会”上,民建兰州市委员会向大会建议“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出“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学生、伤残军人等实行免费或优惠乘车)应予相应的经济补偿”等。同年11月的兰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曾明再次向大会提交了《关于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议案》,其实从2007年曾明当选兰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后,他先后3次向大会提交了此议案,但因多种原因一直无法落实。曾明表示,作为省会城市,兰州没有理由让这个问题一直拖下去了。

   政府补贴3000万元 公交优待终于实现

   就此问题,从政府层面来说,2009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新时期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我省各级市县从2010年起,逐步实现70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或离休证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2010年8月,兰州市政府常务会上有消息称,政府将每年给予兰州公交不低于3000万元的定额补贴,以支持优先发展城市公交。从当时的情况来说,这3000万元的定额补贴里面是否包含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补贴,并没明确指出。

   事实上,从2009年开始,兰州市相关部门就对兰州市高龄老人乘车现状进行了调查,尤其对70岁以上老人乘坐公交车的客流量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调查显示,城区70岁以上的老年人比60岁至69岁的老年人乘坐公交车的客流量少得多,而且出行的频率较低。根据调查,相关部门起草完成了关于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联合调查报告,建议政府对公交予以适当财政补贴,让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

   兰州市的老年人到底何时才能享受这一惠民政策呢?如今有了答案,这项热议多年但一直悬而未决的优待政策终于尘埃落定,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现状,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国家和省上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环境,使老年人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按照省上要求和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兰州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9月1日起,对近郊四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优待政策。具体实施办法和规定,相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快抢沙发!!
 ※ 我来说两句: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将图上数字填入左边输入框)

请您注意

  • ·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国家宗教政策和社会稳定,含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作品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您在本评论发表的作品,我们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line_btm
CopyRight © 2010-2012  www.jk121.com 兰州生活网 版权所有  Disign By Minux   
QQ:2229847070      Email:webmaster@jk121.com  陇ICP备08101034号    法律顾问: 甘肃贺文龙律师事务所

特别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