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伤津贴将调至人均1570元/月
兰州健康生活网:为切实保障工伤人员基本生活,我省将上调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标准。6月2…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2年6月27日
兰州健康生活网:为切实保障工伤人员基本生活,我省将上调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标准。6月2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此次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月人均达到1570元,预计9月底调整工作将全面落实。同时,此次不仅按伤残等级进行了调整,还兼顾工作时间和职称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我省自2006年以来先后7次调整了因工伤残等人员的待遇标准,伤残津贴月人均水平从2005年的461元增长到2011年的1340元。近两年又将8万多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切实保障了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此次调整后,伤残津贴月人均将达到1570元,具体标准为:一至六级伤残职工(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30元、220元、210元、200元、190元、170元。
与此同时,此次调整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标准,在按伤残等级调整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工伤人员受伤前的工作时间和职称等因素,平衡了与养老金调整中的相关政策问题。其中,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人员),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不满10年的,再增加20元,满10年不满20年的,再增加30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再增加40元,满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50元。一至六级伤残职工(人员)退出工作岗位前有正高职称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副高职称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
据了解,我省自2006年以来先后7次调整了因工伤残等人员的待遇标准,伤残津贴月人均水平从2005年的461元增长到2011年的1340元。近两年又将8万多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切实保障了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此次调整后,伤残津贴月人均将达到1570元,具体标准为:一至六级伤残职工(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30元、220元、210元、200元、190元、170元。
与此同时,此次调整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标准,在按伤残等级调整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工伤人员受伤前的工作时间和职称等因素,平衡了与养老金调整中的相关政策问题。其中,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人员),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不满10年的,再增加20元,满10年不满20年的,再增加30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再增加40元,满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50元。一至六级伤残职工(人员)退出工作岗位前有正高职称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副高职称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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