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48种消化类药品下月起零售价“封顶”
兰州健康生活网:5月24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省发改委对国家发改委未…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2年5月25日
兰州健康生活网:5月24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省发改委对国家发改委未列剂型和规格的48种消化类药品明确了最高零售限价,6月1日起,这48种药品也将执行最高零售限价。据了解,5月1日起,消化类等药品调整了最高零售限价,286种统一定价药品和60种单独定价药品都已执行最高零售限价。
据了解,省发改委根据有关规定,核定了部分消化类等药品补充规格剂型最高零售价格,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的相关药品,其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零售限价。此次补充的48种药品自6月1日起执行最高零售限价,以前公布的药品价格凡与此次调整后价格不符的,一律以此次调整后的价格为准。对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药品价格政策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据了解,省发改委根据有关规定,核定了部分消化类等药品补充规格剂型最高零售价格,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的相关药品,其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零售限价。此次补充的48种药品自6月1日起执行最高零售限价,以前公布的药品价格凡与此次调整后价格不符的,一律以此次调整后的价格为准。对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药品价格政策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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