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8家医疗机构立“限菌药物临床应用”军令状
兰州健康生活网:为了有效规范医院用药行为,加强对抗生素药物的管理,避免滥用抗菌药物,我省18家医疗机构将在月内立下控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军令状”。这是记者4月12日从省卫生厅获得的消息。
近日,省卫生厅印发《2012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明确提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开处方现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医师及医疗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确定,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明确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不得在门诊使用;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清退或者更换的药品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视情形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
此次与省卫生厅签订责任状的18所医疗机构分别为:
甘肃省人民医院
甘肃省中医院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甘肃省肿瘤医院
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
甘肃省三院
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甘肃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甘肃省武山疗养院
甘肃省和政疗养院
甘肃省两当疗养院
兰州大学口腔医院
甘肃红十字会黄河医院
甘肃仁爱医院
甘肃锦华医院
甘肃玛丽亚妇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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