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外地车违法处理
兰州健康生活网:为切实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省交警总…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2年2月17日
兰州健康生活网:为切实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省交警总队2月13日至6月30日,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5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据了解,此次行动,交警部门将以国道、高速公路为重点,严厉整治车辆超载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据介绍,此次行动,交警部门将在途经我省的高速公路和国道,对进出辖区的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短途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旅游包车、接送学生车辆等作为重点,依托省、市际执勤点、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和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路段设立执勤点,对这些重点车辆加大排查,重点检查超载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于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疲劳驾驶、不按审批路线行驶的,第一次违法要严格处罚,第二次违法要通知企业办培训班,组织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对外省区、外地市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必须处罚一起、转递一起,严禁只罚款不转递,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对驾驶人、车主或企业依法处罚。
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中发现对同一道路运输企业的车辆发生2次以上超员、超载严重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以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坚决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对运输企业或学校强迫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违法驾驶,造成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企业或者学校相关负责人依法予以拘留。
据介绍,此次行动,交警部门将在途经我省的高速公路和国道,对进出辖区的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短途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旅游包车、接送学生车辆等作为重点,依托省、市际执勤点、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和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路段设立执勤点,对这些重点车辆加大排查,重点检查超载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于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疲劳驾驶、不按审批路线行驶的,第一次违法要严格处罚,第二次违法要通知企业办培训班,组织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对外省区、外地市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必须处罚一起、转递一起,严禁只罚款不转递,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对驾驶人、车主或企业依法处罚。
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中发现对同一道路运输企业的车辆发生2次以上超员、超载严重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以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坚决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对运输企业或学校强迫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违法驾驶,造成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企业或者学校相关负责人依法予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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