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雪花是回馈消费者?还是不正当竞争?
[兰州健康生活网读鑫报]雪花“原汁麦”8分钱批发被指不正当竞争 “原汁麦”啤酒批发价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9月10日
回馈消费者?还是不正当竞争?
彩印硬纸箱一个近2元、12个瓶子近8元、瓶盖、瓶标一箱下来近1元……记者采访业内人士了解到,一箱啤酒的成本价不低于20元。那么,像雪花原汁麦啤酒这样远远低于成本价格的批发价是回馈和让利消费者呢?还是另有原因呢?
9月7日,记者对七里河、西固等地近20家啤酒现饮商户进行了明察暗访后发现,雪花原汁麦啤酒的这种“优惠活动”只针对雪花啤酒的新客户,并不面向老客户。龚家湾一烤肉店的经营户声称自己并不知道雪花啤酒的这项活动,他家所进的9瓶装软包装雪花啤酒进价为17元。
明明都是雪花啤酒的客户,为什么新客户和老客户的“待遇”却有着天渊之别呢?同样都是买主,为何要厚此薄彼呢?商家做生意为何也“喜新厌旧”呢?
采访过程中记者刚好遇到一位雪花啤酒的送货员,他表示自己只管送货,优惠活动主要由业务员洽谈。随后记者在城关区武都路附近找到了一位雪花啤酒的业务员,他说:“24元一件,买一送一,还送兑换卡换啤酒,完了还给退瓶费,等于白喝呢,目的就是搅乱市场。”
像这样用超低价批发来的啤酒,是否让利给终端消费者呢?记者走访发现,雪花啤酒的零售商们依然以3——5元每瓶的价格进行销售。很明显,消费者并未得到实惠,而终端销售者才是受益者。
记者就此采访了工商部门,经检队一位负责人表示,这种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而商业贿赂就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也表示,像这样以低于市场价在市场内销售产品的行为,其目的就是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这就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和《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的这种低价倾销行为应当属于违法行为。鑫报采访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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