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毒养颜  瘦身  丰胸  旅游  晒后修复  去头屑  祛痘
皮肤护理  美容  化妆  健身  白领保健  防脱发  药膳
line_t

关注民生

您的位置:首页 > 健康资讯 > 关注民生

兰州拟制定交通综合治理规 解决堵车

兰州健康生活网:针对兰州市交通拥堵状况,农工党兰州市委员会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准备向召开的兰州市…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4日
   兰州健康生活网:针对兰州市交通拥堵状况,农工党兰州市委员会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准备向召开的兰州市“两会”提交一份关于缓解兰州市交通拥堵状况的建议。


  原因 十字路口交通拥堵严重


  从地理位置看, 拥堵点主要集中在秀川路口、柳家营十字、西站十字、西关十字、五里铺桥头等交通咽喉要道和临街学校门口。如西站和西关十字是全市数条公交线路的枢纽站,同时又是重要商圈,车流、人流量巨大。加之公交车进出站转弯要占用很宽的路面,使后面的直行车辆无法快速通行,形成拥堵。


  公铁平交路口造成拥堵


  兰州市公铁平交路口主要在七里河区。地处兰通厂门口的铁路专用线与西津路相交,造成货运火车经常在白天,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时段将西津路黄金主干道拦腰切断,东行、西行车辆在等候时占用道路,往往是铁路道口开放后,车辆又互不相让,无法顺利通行,每次阻断时间都在30分钟以上。上西园铁路口与129号路平交,火车频繁通过造成这里的交通堵塞。该处铁道口一堵车,带给柳家营十字的连锁反应是马上堵车,车辆从柳家营十字一直排到西站双洞子,堵了半节武威路,同时也加大了西津路的交通压力。


  路网设计不合理造成拥堵


  兰州市受河谷型地形限制,形成了东西狭长、南北不阔的带状地形。加上黄河及铁路线的阻隔,致使交通形成了“东西拥挤、南北不畅”的现状。目前,东西方向仅有不多的几条主干道,是连接城关区、西固区、安宁区乃至青海、新疆过境车的主要通道。南北方向主干道虽有多条,但多为丁字路口,车流微循环不畅。作为黄河穿城而过的城市,由于很多车辆都要跨河而行,导致黄河桥附近容易形成交通瓶颈。


  任意占道等现象造成拥堵


  由于公共停车场车位不足,导致车辆无处停放,部分车在马路边乱停乱放,从而增加了道路交通压力。其次,商业摊点、建筑材料以及道路开挖等任意占道现象,形成无数“瓶颈”路段和拥堵点。再次,市民交规意识滞后,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左道逆行、越线行驶、争道抢行、违章停车、行人不走地下通道等现象,严重影响了路面秩序。最后,红绿灯时间设置不够科学,有些路口红绿灯间隔时间太短,车辆通过率太低,反倒引起了交通拥堵。


  建议 改造不合理的公交线路


  要研究制定兰州市交通综合治理规划,想方设法均衡西津路、南北滨河路的公交车流量。鉴于市民出行方式改变,自行车流量下降,建议削减西津路非机动车道和绿化带,南北各增加一条公交专用通道。同时,拆除一些路面硬化隔离带(如西太华门前),修建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改造拓宽一些丁字路口,加宽、加大转弯车道和转弯半径(如秀川丁字路口)。改造小西湖立交桥南滨河路段,增设左转弯上下南滨河路的u型掉头小匝道,使机动车辆能上能下,充分发挥立交桥的作用。


  入兰大型客货车错峰通行


  对入兰大型货车实行昼伏夜行交通管制,将客、货车进行均衡分流,实现时间上的错峰调节,确保在早8:00—晚9:00客运畅通,货运限行。为方便入兰货车白天停放,建议在入兰各收费站附近建临时停车场、货运服务中心等。此外,建议与铁路部门协商解决公铁平交道口拥堵的问题。希望市政府相关部门与铁路部门加强联系,协商解决对穿梭于兰州市区的公铁平交道口实行错峰行驶,建议火车通过道口时间调整为晚10:00—早7:00,有条件的地方应建公铁立交道口,彻底解决拥堵顽疾。再者,加快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的建设速度。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在市区主干道人流、车流量大的路段以及临街学校门口修建地上过街天桥或地下人行通道。


  提高交通科学化管理水平


  科学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位置和间隔时间。有些主干道不应设置信号灯,如金港城北门口,该路段车流量非常大,路口却设置了一个行人触摸式信号灯,严重影响交通,应该将该处灯拆除,为方便行人过街,此处可加修人行地下通道。另外有些信号灯可采用左转弯与相向直行分别放行的方式,减少在交叉路口,车辆互不相让造成拥堵的现象。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快抢沙发!!
 ※ 我来说两句: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将图上数字填入左边输入框)

请您注意

  • ·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国家宗教政策和社会稳定,含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作品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您在本评论发表的作品,我们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line_btm
CopyRight © 2010-2012  www.jk121.com 兰州生活网 版权所有  Disign By Minux   
QQ:2229847070      Email:webmaster@jk121.com  陇ICP备08101034号    法律顾问: 甘肃贺文龙律师事务所

特别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