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工程为兰州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助力
兰州健康生活网:8月13日,兰州晚报刊登“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兰州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用5年时间让居民收入实现翻番”一文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那么,兰州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目标是什么,人们究竟可以拿到多少钱?要通过哪些方式实现目标?昨日,记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采访。在十八大报告中,最牵动人心,也最让普通老百姓振奋的莫过于提出“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甘肃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和《甘肃省农民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已制定出台。
结合实际情况,我市制定了《兰州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该计划提出,到2016年,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万元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年均增长18%以上。此次提出的倍增计划,将以惠民富民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促进经济发展为支撑点,以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为关键点,以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为主,稳步增加工资性收入,积极争取转移性收入,鼓励增加经营性收入,努力增加财产性收入,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利用5年时间,确保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实现翻番,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纵观计划,实现倍增的关键将是七大工程。
第一工程实施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扩增
要增大经济总量。结合《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实施,抓住国家、省上对兰州战略新定位、区位功能新设置的大好时机,利用支持兰州新区建设、兰白经济区建设、西北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建设、循环经济基地建设的一系列支持政策,重点打造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能源和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业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等八大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全市经济。到2016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7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6%以上,
要增加财政收入。严格财税征收制度,广开源,做到应收尽收,稳步增加财政收入。加强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严节流,做到当支必支。到2016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180亿元以上,对支农、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体系的投入高于规定比例。
第二工程实施充分就业
要扩大就业规模,力争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面落实税收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就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促使城镇劳动力有序流动,实现市场调节就业。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实现援助就业。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增强求职人员就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每年就业再就业培训3万人以上。
要加大就业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不断扩大就业资金使用规模,对符合享受就业资金补贴政策条件的劳动者(企业)给予补助。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优化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幅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培训补贴和见习补贴等各项补贴标准,增加劳动者特别是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工资性收入。
要实施全民创业行动。积极落实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政策规定,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创业,力争到2016年,全市新增创业实体1.3万个,新增创业孵化基地15个,每年完成创业培训3000人以上。
第三工程实施社会保障
要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转移支付资金,落实中央和省上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的政策,确保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长速度不低于城镇职工收入增长速度。
要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全市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补助,适当提高市级财政补助,2013年将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年660元提高到720元,并逐年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要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到2016年,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基层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力争达到75%以上。完善门诊统筹制度,扩大慢性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范围,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要建立落实工伤保险伤残待遇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步调整机制。保持工伤保险伤残待遇调整水平不低于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水平,不断推进以职业康复为重点的工伤康复工作,提高工伤职工重返就业岗位的比例。
要完善失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改善失业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适时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提高城乡困难居民的救助水平。逐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重要内容,以临时救助、各项优惠政策、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与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配套,各种救助项目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各类优惠政策全面整合、相互配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管理规范化、组织网络化,覆盖城乡居民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有效提高城乡困难居民的救助水平。
第四工程企业职工收入宏观调控
要严格执行省上逐年提高的最低工资标准,在2012年的基础上,落实省上每年增幅不低于15%的要求。
要完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制度,进一步强化统计监测,切实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定期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增强企业工资指导线的约束力,逐步提高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水平。生产经营较好、经济效益大幅增长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应不超过企业工资增长预警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应不低于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生产经营有困难,但仍能正常支付职工工资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工资增长下线。
要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着力构建和完善工资分配共决、工资正常增长、工资分配监督3个机制,大力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确保企业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效益增长而调整,调整幅度与企业劳动生产率、政府工资指导线调控目标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变化相适应。
第五工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收
要积极落实机关工资制度。继续全面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新标准、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离退休人员高龄补贴及遗属补助、应休未休假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民生工程、综治达标奖等政策,稳定现有收入。参照省上标准,提高全市机关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励标准、暖气费补助标准、高温补贴标准,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补助,争取增加补助收入。积极争取国家、省上政策,将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四区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公务员津贴补贴总体水平较低城市,将我市列入国家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试点省份,争取提高津贴收入。
要继续落实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继续全面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实现事业单位工资增长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完善工资分级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标准,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办法。继续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职称聘评等制度,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
第六工程居民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扩增
要增加经营性收入。加大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微企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促使城乡居民实行经营收入。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与合法的市场经营活动,从而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到2016年,全市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增加到2560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增加到8%;全市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增加到2400元,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增加到20%。
要增加财产性收入。积极创新金融管理体系,拓宽社会投资渠道,促进各类资本要素市场健康发展,鼓励城乡居民进行投资活动,获得投资回报。加大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力度,确保公民的财产权利和财富增值权利。进一步明晰产权,使居民的财产能以抵押、转让、出售、出租等方式广泛交易流动,增加财产性收入。到2016年,全市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从2011年人均228元增加到640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1.43%提高到2%;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到660元,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提高到5.5%。
第七工程农村居民增收
要实现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步伐,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做大做强草食畜牧业,使畜牧业在农业中的比例大幅提高。每年新改扩建4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增加养殖量210万头(只),使规模养殖场的畜禽产品产量占到全市畜禽产品总量的75%以上,畜牧业增加值达到17.5亿元。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使设施农业新技术、优良品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做精做强区域特色产业,使特色优势产业产值增加到15.5亿元以上。稳定50万亩全膜双垄种植面积、50万亩脱毒马铃薯种植面积,发展鲜食玉米、啤酒大麦、专用马铃薯和专用小麦等优质专用粮。积极推进土地流转,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科技、装备水平。同时,要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产品物流、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等农村第三产业。
要大力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积极拓展农民就业渠道和增收空间,整合培训资金和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职业素质和就业技能。每年稳定转移农村劳动力30万人以上,实现劳务收入40亿元以上。每年培训生产型、经营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型和农村技能型人才1万人,在全市实现青壮年贫困农民群体劳动技能培训全覆盖。发挥全市劳动力市场的作用,帮助农民通过劳务输转实现就业,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18%以上。
要积极推进百万亩林果产业基地建设,通过四年努力,力争新增林果面积30万亩以上。到2016年,林果总面积由2011年的30万亩发展到60万亩以上,产量由2012年的14.6万吨发展到45万吨,增加值由2012年的4.19亿元提高到13.5亿元,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112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11.2%。
要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建立科学的制度机制,保证各项惠农政策和社会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兑现,确保农民转移性收入进一步增加。积极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增强吸纳农村人口、带动农村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的能力。全面推进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农村产权制度、农村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积极稳妥地促进农村承包地、农户林权、草原承包权的流转,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五保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基本养老金标准增长机制,尽可能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还没有人评论,快抢沙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