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参保女职工领独生子女证享二次报销
兰州健康生活网:8月6日,兰州市民王女士反映,她是兰州市一家企业的员工,单位给她购…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3年8月8日
兰州健康生活网:8月6日,兰州市民王女士反映,她是兰州市一家企业的员工,单位给她购买了医疗、生育等保险(放心保)。她于今年6月怀孕,但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将小孩生下来,她询问,若做人流是否可以报销?若生小孩,医保结算时要准备哪些材料?
就此情况,兰州市医保局生育科工作人员介绍说,实施人工流产或引产手术的参保女职工均可报销。自2013年1月1日起,生育参保女职工一般在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直接实行刷卡结算。住院生育时,需向医院医保办提供生育保健服务证、单位介绍信、医保本、社保卡;实施人工流产或引产手术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医保本、社保卡。2013年1月1日之后在定点医院刷卡结算的女职工,兰州市医保局从其就医诊治结束后次月起,将生育津贴和产前检查费划入社保卡、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由用人单位填报《兰州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二》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到所属县(区)医保局还可进行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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