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费涨啦!今年兰州供暖用气涨至2.12元/立方
兰州健康生活网:兰州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全面调整。昨日,省发改委召开关于天然气价格调整有关情况介绍,兰州市对商业用气、集中供暖用气、工业用气销售的价格自2013年7月10日零时起已经执行,对上游供气企业供加气站用气销售与加气站对外销售价格将从2013年8月1日零时起执行。其中,集中供暖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从1.47元调整为2.12元;加气站对外销售价格每立方米2.59元调整为3.10元。
增量气最高门站价为2.57元/立方米
此次调整的是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中,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增量气两个部门。存量气是2012年实际使用的天然气数量。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85%的水平确定。此次调整,国家确定我省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为每立方米1.69元,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为2.57元。
商业用气增量气价格3.56元/立方米
考虑到各类用户承受能力,此次调整对存量气、增量气销售价格采取了顺加的办法,即在城市配气价格不做调整的前提下,存量气、增量气门站价格上调多少,各类用户终端的销售价格就分别相应上调多少。调整后,商业用气存量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57元,增量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56元。工业用气月用气量60万方以下的工业企业存量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1.99元,增量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87元;月用气量60万方以上的工业企业存量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1.8元,增量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68元;特大工业用户兰州蓝天浮法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存量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1.75元,增量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63元。
对集中供暖用气价格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中也包括对集中供暖价格的调整。集中供暖用气(不含商用)销售价格从1.47元/立方米上调至2.21元/立方米;上游供气企业供加气站用气销售价格为2.35元;加气站对外销售价格从2.59元/立方米调整为3.10元/立方米。
对因天然气价格调整引起的采暖行业和公交车成本增加的矛盾,省发改委建议应采取统筹分担的方法适时进行疏导并一再强调,此次只是对集中供暖用气价格进行调整,与供暖价格是否调整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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