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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1200元/月

受力,近年来采用了两年调整一次,而根据《甘肃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要求建立最低工资标准每…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3年4月1日

    兰州健康生活网:从4月1日起,我省将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省四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较原标准分别增加220元、200元、180元、160元,其中包括我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兰州新区在内的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调整至1200元。这是3月31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

    先后六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我省从1996年起试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至今已先后六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2012年4月调整后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9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0.3元)、二类地区9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0元)、三类地区9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9.5元)、四类地区86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9.1元)。按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在实际操作中,各省基本上都是每年调整一次,我省考虑到用人单位的承受力,近年来采用了两年调整一次,而根据《甘肃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2012-2016年)》要求建立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一调机制。

    兰州市近郊四区调整为1200元/月

    我省自2012年4月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以来,决定最低工资标准的主要因素如职工平均工资、生活费用支出、物价指数、经济发展水平等已发生了较大变化,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参照周边省份的具体标准,我省确立了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具体调整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从980元/月调整到12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0.3元调整到12.7元;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940元/月调整到11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0元调整到12.1元;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900元/月调整到10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9.5元调整到11.4元;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860元/月调整到10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9.1元调整到10.8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已经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中,我省的标准排在全国第12位。地处永登县和皋兰县的兰州新区按照原有类区划分标准为二类区,此次将其划入一类地区,执行相应标准。

    另外,这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将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产生积极影响,其中全省约8.3万公益性岗位人员收入将有较大提高。同时,部分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将有较大增长,企业新增人员工资也将有所增长。

    相关链接

    一类地区:(共11个县区市)分别是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兰州新区,嘉峪关市,金川区,肃州区,玉门市和敦煌市。二类地区:(共12个县区市)分别是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白银区、平川区,崆峒区,合作市,金塔县、瓜州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永昌县。三类地区:(共24个县区市)分别是秦州区、麦积区,甘州区,凉州区,武都区,西峰区,安定区,临夏市,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庄浪县、静宁县,夏河县、玛曲县、碌曲县、卓尼县、迭部县、临潭县、舟曲县。四类地区:(共41个县区市)分别为天水市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掖市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武威市古浪县、民勤县、天祝藏族自治县;陇南市文县、成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宕昌县;庆阳市庆城县、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定西市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临夏州临夏县、永靖县、和政县、广河县、康乐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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