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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出台

际,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制定了《兰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兰州市管理的各类幼儿园自今春起按此细则实施。…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3年3月27日

    兰州健康生活网:根据省上相关通知,结合兰州实际,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制定了《兰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兰州市管理的各类幼儿园自今春起按此细则实施。该细则规定,保育教育费中已含幼儿住宿成本和取暖费,幼儿园住宿费和取暖费不再单独设立项目另行收取。在调整后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中,记者注意到,标准化、非标准化和省级一类幼儿园收费前后没有变化,但省级示范幼儿园从省级一类幼儿园中单独列出,收费标准也比省级一类幼儿园平均每月多出100多元。变动最大的是市级示范幼儿园,其中,日托和简托标准未变,但全托收费标准由每生每月最低50元上调到150元。     

    幼儿园不得收取赞助费、书本费

    幼儿园的收费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细则》规定,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及伙食费、体检费、卧具费三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至于家长们反映强烈的兴趣班、特色班等问题,《细则》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幼儿园不得在保育教育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保育教育费中已含幼儿住宿成本和取暖费,幼儿园住宿费和取暖费不再单独设立项目另行收取。

    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后至少一个学年内不得变动

    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保育教育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及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标准备案后原则上至少一个学年内不得变动。

    享受政府财政补助(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优惠划拨土地等)的民办幼儿园,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按照同类别公办幼儿园收费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民办幼儿园原则上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收费备案。

    公办幼儿园收费有标准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定价。

    根据幼儿园的办学质量和条件,我市幼儿园按照办园质量和水平划分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省级一类幼儿园、市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化幼儿园(包括二类幼儿园、三类幼儿园)、非标准化幼儿园(四类幼儿园、未评类别幼儿园)等几种类别。不同类别的幼儿园执行规定的相应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按《兰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项目标准》规定执行。其中,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省相关规定审批。

    幼儿园收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幼儿园对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园收费实行退园退费制度,幼儿因故退(转)园,自幼儿家长提出退园申请起,经折算退还剩余费用。

    同时,《细则》要求,幼儿园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兰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新收费标准(计费单位:元/生·月)

    类别标准项目省级示范幼儿园 省级一类幼儿园 市级示范幼儿园 标准化 非标准化

    全托 240-480 150-250 150-250 120-200 100-150

    日托 180-380 120-200 120-200 100-150 80-100

    简托 110-170 110-170 90-140 70-90

    保育教育费标准中含住宿费和取暖费,伙食费按成本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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