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毒养颜  瘦身  丰胸  旅游  晒后修复  去头屑  祛痘
皮肤护理  美容  化妆  健身  白领保健  防脱发  药膳
line_t

医疗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健康资讯 > 医疗资讯

省招考办:高考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 兰州健康生活网:3月18日记者获悉,甘肃省招办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3年3月25日

    兰州健康生活网:3月18日记者获悉,甘肃省招办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招生体检工作应由县招生委员会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院进行。

  《通知》要求,非指定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对自己的体检结果有疑义,并要求复查的考生,首先向所在县级招办申请,经县级招办批准后,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如考生仍有疑义提出复查,再由市(州)体检领导小组同意后报省招办,经省招办批准,方可在省上确定的终检医院兰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复查,并做出最终裁定。

  同时,今年继续取消“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快抢沙发!!
 ※ 我来说两句: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将图上数字填入左边输入框)

请您注意

  • ·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国家宗教政策和社会稳定,含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作品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您在本评论发表的作品,我们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line_btm
  • 暂无相关信息!

 



 

line_btm2
CopyRight © 2010-2012  www.jk121.com 兰州生活网 版权所有  Disign By Minux   
QQ:2229847070      Email:webmaster@jk121.com  陇ICP备08101034号    法律顾问: 甘肃贺文龙律师事务所

特别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