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考体检3月底完成 主要体检项目
3日,省招委会发出了《关于做好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3月底前完成高考体检工作。体检…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3年3月14日
兰州健康生活网:在全省各地的高考体检工作即将开始之际,3月13日,省招委会发出了《关于做好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3月底前完成高考体检工作。体检结束后,考生如果对自己的体检结果有疑义,可要求进行复查。
省招办要求,招生体检工作应由县招生委员会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院进行。非指定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对自己的体检结果有疑义,并要求复查的考生,首先向所在县级招办申请,经县级招办批准后,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如考生仍有疑义提出复查,再由市(州)体检领导小组同意后报省招办,经省招办批准,可以在省上确定的终检医院兰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复查,并做出最终裁定。各地医院参与体检的主检医师应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当年有子女报考的医生应予回避。
今年继续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俗称的“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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