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盘胶囊是食品还是药品,监管不明确
食品还是药品,说不清楚; 到底该归谁管,弄不明白
胎盘胶囊加工行业乱象丛生的背后,是胎盘胶囊定性的模糊,以及卫生、食品药品监督与工商部门认识上的模糊,这也导致该行业很大程度上处于市场自发调节状态,居于“地下”,见不到“阳光”。
郑州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国家目前尚未批准“胎盘加工”这一经营项目,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行为,涉嫌违规,但因该行业隐蔽性强,且属生产环节,他们很难监管到位。
现状 :胎盘加工,已成热门“地下产业”
不仅是产科病房,在郑州很多大医院的产科门诊,不少推销人员也会向前来进行围产保健的准妈妈介绍胎盘加工业务。
据大河报记者了解,这些推销人员甚至长期驻扎在几家产科实力较强的医院,攻关目标客户。遇到其他同行递上的宣传广告,他们会极力贬损对方,并介绍自己的优势和特点。
按照他们的公开宣传,一般产妇的胎盘可以加工成100多粒胶囊,可以食用数月,相对于炖汤、包饺子等吃法,胎盘胶囊“更能被人体充分吸收,不浪费”,费用在250元~400元之间。
与在医院产科内部的竞争相比,医院外边的竞争同样激烈。比如在郑州市妇幼保健院东侧的小胡同内,就大大小小分布着数十家母婴服务机构。
有意思的是,在它们设立的琳琅满目的招牌广告上,虽然服务项目花样繁多,但却没有一家打出胎盘加工胶囊的内容,甚至连胎盘这两个字都是踪迹难寻。
此外,胎盘加工胶囊的业务在网络上也数量极多。整个胎盘加工行业,已然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地下产业”。
疑问:食品还是药品?
“胎盘的定性就不太明确,更别说胎盘胶囊了”
在一个亲子qq群内,一名准爸爸与记者聊天时认为,胎盘胶囊被纳入法定监管的一个首要问题是,“它到底是食品,还是药品?到底该哪个部门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9条规定,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02条,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其中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等。
这些定义虽然很权威,但并不能解决胎盘胶囊的属性问题。
6月24日下午,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曹主任受访时表示,胎盘胶囊既不是食品,也不是药品,但究竟是什么,他也说不清。“从我们一线执法情况来看,这确实是‘擦边球’,我们还没有遇到过。”
对胎盘胶囊的定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玉军、省卫生厅医政处工作人员杨继峰6月23日受访时也都表示“说不清”,“胎盘的定性就不太明确,更别说胎盘胶囊了”。
允不允许加工?
“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胎盘胶囊加工业务,要么是无证经营,要么是超范围经营,总之,应该都是不允许的”
对于胎盘归属及处理,2005年4月6日,卫生部曾发布《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该文件明确,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处置。
尽管如此,这些规定依然不能完全解释胎盘胶囊能否生产的问题。
正是因为缺乏规范,一家孕婴机构的网络qq值班人员就称,他们加工胎盘胶囊没有任何问题,“胎盘胶囊究竟是啥,主管部门都说不清,‘法无禁止则可行’嘛,这么多年了,行业就是这样走过来的”。
昨日下午,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分局大石桥工商所崔所长受访时说,目前国家尚未开放胎盘加工这一经营业务,特别是对个体工商户,根本不可能获批此种经营。“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胎盘胶囊加工业务,要么是无证经营,要么是超范围经营,总之,应该都是不允许的。”
到底该归谁管? 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部门都说不归自己管
记者查询发现,2006年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承担卫生责任。但因胎盘的定性模糊,该法规是否适用于胎盘加工,不得而知。
省卫生厅医政处有关负责人认为,加工胎盘胶囊的监管“应该不是”卫生部门的职责,卫生部门也从来没有出台过专门对此业务的监管文件,“应该归药监部门管,食品药品行业前几年就分给他们管了”。
不过,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曹主任6月23日受访时明确表示,该行业的监管不属于他们的职责范畴,“因为它不是食品,也不是药品”。
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分局大石桥工商所崔所长说,他们曾以“超范围经营”对辖区内一些进行胎盘加工业务的单位做出了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但他同时表示,胎盘胶囊加工行业属于生产环节,严格来说也不属于他们的监管范畴。
还没有人评论,快抢沙发!! |